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等学校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高等学校做好2024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岗位需求实际,现就2024年科研助理、行政助理及思政工作助理岗位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依法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公开招聘科研助理344名、行政助理30名、思政工作助理30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贵州大学2024年科研助理岗位招聘计划表》(附件1)、《贵州大学2024年行政助理岗位招聘计划表》(附件2)、《贵州大学2024年思政工作助理岗位招聘计划表》(附件3)。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四)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五)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应聘人员仅限于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
(七)应聘人员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及学位证书;
(八)身心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九)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四、聘用待遇
(一)科研助理、行政助理及思政工作助理岗位为非事业编制岗位,工资按《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贵州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
(二)学校为科研助理、行政助理及思政工作助理免费提供学生宿舍,并解决工作日午餐。
五、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段内登录“贵州大学网络招聘系统”(https://hra.gzu.edu.cn)进行注册报名,在线填报报名信息。应聘人员请认真核对报名信息,信息提交之后无法更改。应聘人员上传报名系统照片的标准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jpeg格式、128KB以下)。报名成功后生成《贵州大学2024年科研助理岗位招聘报名表》、《贵州大学2024年行政助理岗位招聘报名表》或《贵州大学2024年思政工作助理岗位招聘报名表》。
1.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6月12日15:00至2024年6月14日17:00。
2.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2)应聘人员须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在网上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无效证明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由各用人单位另行通知。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核方式进行,本人携带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场确认。应聘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参加资格审查:
1.贵州大学网络招聘系统在线打印的《贵州大学2024年科研助理岗位招聘报名表》、《贵州大学2024年行政助理岗位招聘报名表》或《贵州大学2024年思政工作助理岗位招聘报名表》。
2.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4.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由各用人单位确定;
2.由用人单位负责通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面试;
3.面试要求:面试采用现场打分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面试的具体办法及评分标准由各用人单位制定。
面试成绩在贵州大学官网上公布。
(四)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体检由贵州大学统一安排。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要求另行通知。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各用人单位具体实施,考察对象为通过面试且体检合格人员。考察的重点是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应聘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六)公示招聘结果
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贵州大学官网上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三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聘用单位报到,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视为自动放弃。
由学校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各用人单位具体负责拟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考核工作。
六、有关说明
(一)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并严格遵守贵州省及学校相关规定。
(二)所有聘用人员须服从学校工作服务期限及岗位管理要求。
(三)劳动合同半年一签,合同期内有以下情形者,学校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
1.本人自愿离职;
2.经用人单位考核不合格人员;
3.违反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的。
(四)纪委全程参与招聘工作,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监督。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贵州大学人事处、招生就业处、学生处、科学技术研究院与人文社科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851-8829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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